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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月活动
发表时间: 2017-12-07    来源: 盘锦文明网    责任编辑:朱光茹
 

  12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盘锦市社会各界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的主题,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盘锦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以及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中对法治的需求这三个内容,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

  市司法局党组前往盘锦市高级中学以及盘山县的各个宣传点。市司法局领导带着知名律师走进电台直播间,讲解国家第四个国家宪法日、第17个全国法治宣传日的相关知识,并为听众答疑解惑。“盘小法——盘锦法律智能机器人”现场启动推广,让智能化的法律咨询服务走进千家万户。

  当日,盘山县政府大路整条街成为“12·4”国家宪法日主题街路,20多家主要执法部门通过发放宣传单、开展法律咨询和法治文化演出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盘山县太平学校启动全县中小学生晨读宪法仪式,开展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双台子区在渤海路二百岗以北,组织20余家普法成员单位联合开展现场集中宣传活动。双台子长征小学开展晨读宪法活动和法治副校长专题法治讲座。兴隆台区在兴隆四百广场,组织近20家执法部门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法律咨询等方式联合开展现场集中宣传活动。大洼区司法局深入田家农贸大集等人口密集场所,面对面为广大群众提高法律咨询、发放宪法宣传手册。大洼街道东升社区请一支法治文艺宣传队,在社区进行法治文化演出,大洼唐家、榆树等各镇举办学习十九大精神和宪法为主题的大型法治课……

  此外,市直各部门也开展了此类宣传活动。团市委联合市教育局在盘锦市高级中学礼堂举办了题为《法治中国的昨天、今天和明天》法治讲座。全市各界青年代表及高中部分团员代表计260人参加了讲座。市工商局组织本系统普法志愿者到兴隆大厦门前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市律师协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组织广大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村屯、学校将开展百场法治宣讲活动。市交通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在出租汽车LED顶灯发布“12·4”国家宪法日公益广告或宣传标语;市卫计委在全市各大医院设立法治宣传栏(板),在显著位置悬挂“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标语横幅等,让广大市民随时随地感受法治的精神和力量,让宪法的宣传深入人心、让法治的理念扎根人心。(盘锦日报 高月利 记者谭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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