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赞!那些遵章守纪的行路人。(辽河晚报 记者 王震宇 摄)

危险!那些漠视交规的妄为者。(辽河晚报 记者 王震宇 摄)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鲁迅;自从世上有了路,怎么把路走好,也便成了我们的“学问”——辽河晚报。
今天,我们说走道儿的这点事!
3月11日,晚报记者走街。用镜头记录了市民横穿马路、闯红灯、翻越护栏、走路看手机等行为,机动车道上偶尔也有行人倔强的身影……
这绝对不是老生常谈!多年以来,不好好走路一直是时时发生的“城市顽疾”。我们的城市在飞速发展,道路越来越四通八达、宽敞洁净,然而红绿灯、道路护栏、双黄线、机动车道却始终没能融入一部分人的行走习惯。
这也绝对不是小题大作!你怎么走路,不仅直接关系到你的生命安全,也关系到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在我们文明大盘锦,你迈出的每一步,都关系到“全国文明城”的名声和形象!
别以为这是不起眼儿的事。你不好好走路,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禁止横穿马路、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等行为!
好在,我们镜头里更多的是法律规则下走路的人。他们默默行走在城市,怀着敬畏和尊重之心,爱惜自己和他人。
路都走不好的人,还能干啥大事——晚报记者就走路问题采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大队郑春玉大队长,闲聊间他说:经过长时间的引导和治理,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但,腿长在行人的身上,受个人大脑支配,所以一小部分“顽固”的人还是存在的。
我们不能因为不良现象的存在,就抹杀某一个相关部门的努力!市交警支队先后在市内各繁华路段根据论证设置了可以穿越马路和护栏的行人通道、斑马线;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完善道路标识建设;增加路面警力,强化交通秩序监管;交通高峰期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的劝导和处罚力度……
法治社会,怎么依法走路,还真是一门“学问”。这门“学问”的所有解题方式只有两个字:自觉!
辽河晚报将这两个字赠与每一个需要走路的人,以此共勉!(辽河晚报 记者 于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