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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首批35名“不文明”出租车驾驶员被“补课”
发表时间: 2016-08-18    来源: 盘锦文明网    责任编辑:胡爽
 

  8月10日上午9点,盘锦首批35名因违纪被记满20分的出租车驾驶员安静地坐在市驾驶员培训管理处从业资格培训管理中心的教室里认真听讲,接受专业老师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专项教育。课后,部分接受记者采访的违规出租车驾驶员表示,这种再教育培训,对他们的触动很大,大家都感到脸红,以后一定依法经营,不再为“创城”抹黑。

  据了解,为了推进“创城”工作,盘锦交通系统的运管、驾管、稽查等部门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对违纪的出租汽车驾驶员采取扣分方式。记者在《盘锦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记分标准摘要》上看到,“无《道路运输证》或持或无效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运输的,拒绝接受依法检查的,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参与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等停运事件的,私自改装、调整计价器造成计费失准的,出租或转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扣20分;空车待租拒载、议价,无正当理由途中甩客、中断服务的,擅自涂改、伪造从业资格证上相关记录的,不积极配合处理乘客投诉或者纠纷的,发生较大责任事故负次要责任的,扣10分;未办理注册手续从事经营活动,未经第一批乘客同意擅自招揽他人同乘的,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的,未按规定随车携带有效消防器材的,车载信息化设备不能正常使用而继续营运的,不给付乘客专用发票的,在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部位不排队、喊客、揽客的,扣5分;车容、车貌不整洁的,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的,使用服务忌语的,未按规定在车门喷涂公司名称、图标的,向车窗抛物、吐痰或在车内抽烟、接打电话的,擅自在车内外张贴、喷印商业广告或各类标识、标语的,扣3分。”

  据悉,从8月10日开始,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教育,专项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因违规经营被记至0分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每期培训班课时为20学时,主要内容涵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职业心理与职业道德、安全意识与安全行车、盘锦地域文化、旅客急救、节能减排等知识。培训结束后,进行专项考试,考试成绩存入个人从业资格档案。通过培训,树立出租汽车驾驶员社会责任,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国家和地方出租汽车相关的最新政策法规,掌握出租汽车服务规范和安全运营知识,为盘锦“创城”添光增彩。(盘锦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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