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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荣获“2013—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称号
发表时间: 2018-02-09    来源: 盘锦文明网    责任编辑:朱光茹
 

蝉联“长安杯” 实现“四连冠”

  2017919日,中央综治委召开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盘锦市被授予“2013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称号,实现“四连冠”,蝉联“长安杯”。27日上午,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委副主任、省综治办主任国长青等人来到盘锦,代表中央综治委为盘锦授杯。

  据介绍,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综治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中央综治委于2017919日授予河北省廊坊市等59个市(州)2013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地、州、盟)称号,授予北京市西城区等156个县(市、区、旗)20132016年度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称号。获得“2013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称号的城市,辽宁省仅有盘锦市、大连市和葫芦岛市。根据2013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评选表彰结果,中央综治委决定,对北京市西城区等112个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受到表彰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优秀市(地、州、盟)和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予以通报表扬,并授予“长安杯”,辽宁省盘锦市、大连市和葫芦岛市榜上有名。

  记者了解到,2018年全市综治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平安盘锦,确保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总目标,主动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围绕影响社会治安的难点热点问题,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切实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2018年全市综治目标是,全力争创“20172020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实现“五连冠”、再次蝉联“长安杯”,为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力打造平安盘锦。(辽河晚报 刘璐 记者 范铁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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