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高度重视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层层部署,强力推进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工作。
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是省政府确定的2016年重点工作。盘锦市对各区县及经济区的违规项目进行了再次梳理,针对不同项目的特点进行归类,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市政府分两次对6个区县及经济区进行现场调研和召开工作推进会,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下发了《关于依法加快推进环保违规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对大米加工、油品储运、混凝土搅拌站、畜禽养殖等“四类严控企业”制定统一整改规范标准;依法依规对违法企业予以处罚并追缴排污费,设立企业污染治理专项基金,专款专用;适当减少监测因子和监测频次,减轻监测工作压力,加快推进速度。
各区县政府及管委会充分发挥责任主体的作用,统一协调下辖的各职能部门,截至6月20日辽河口经济区、盘山县、兴隆台区、大洼区、辽东湾新区和双台子区先后出具了符合“四条红线”的企业名单和辖区内关闭企业名单的正式文件。
从严从实开展“四类严控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优化盘锦市产业结构,改善环境质量,市委、市政府要求从严控制油品调和储运、大米加工、畜禽养殖和混凝土搅拌项目的发展,此次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全市共筛查出此类项目290家,占清理整顿项目的53.5%,这些企业经济效益差,就业人员少,环境污染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盘锦市提出统一的整改标准,通过整改达到环保要求的给予备案,纳入正常的环境管理,整改不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不符合“四条红线”要求的,已由区县政府、经济区管委会下发关停文件,予以关闭。
截止到6月28日,全市已完成清理整顿违规项目645项,占项目总数的99.4%,其中282项完成备案审查工作;有6家由于采暖、化工园区规划环评等限制性问题尚需申请延期整改;有347项政府出文给予淘汰关闭并进行了网上公示工作;未批在建的16个项目全部完成了环评审批工作。(盘锦日报 作者:张雪梅 刘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