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创城成果,全面提高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盘锦市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实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网格化管理,依托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工作平台,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实测卡片》要求,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测内容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精细化、标准化、常态化。
做好创城实测点位摸底排查工作。组织网格管理员,以基本单元网格为单位,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测内容,全面排查各类实测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实测项目内容、数量、地址等。要求排查人员要认真详细作好记录和汇总工作,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做到底数清、数量明、内容全、无死角。
将创城项目指标落实到基本单元网格。在普遍摸排的基础上,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的基本要求,把实测点位的各项指标纳入到社会治理体系的基本网格内,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测工作与社会治理内容一并管理。
建立创城工作网格化管理数据库。按照网格—社区—街道—县区、经济区四个层次,逐级建立详细、完整、准确的网格化管理数据档案(数据库),形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测工作的大数据库。同时,要根据根据创城任务变化和网格实测点位的变迁随时更新。制作个性化创城工作责任书。按照网格员、社区(村)网格管理员、街道(镇)网格管理中心管理员、县区(经济区)工作平台相关责任人不同职责分工,制作创城工作网格化管理责任书,落实主体责任。
为使创城网格化管理落到实处,盘锦市文明办对建立程序化工作机制、培训指导机制、加强联合督查工作机制、组建创城工作社会监督员队伍等方面进行了部署,要求县区、部门加强领导,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行网格化管理工作。(盘锦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