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文明网
 中国文明网总站  地方文明网站
星期
文明首页 文明播报 通知通告 公示公告 资料中心 讲文明树新风 文明创建 道德模范 志愿服务 未成年人 我们的节日
[习近平总书记"2·19"重要讲话发表一周年 | 完成好“两个巩固”的根本任务 肩负起“48字职责使命”] 更多头条
  盘锦文明网首页>文明播报
盘锦评选“十大藏书家庭”“百家书香门第”
发表时间: 2017-02-20    来源: 盘锦文明网    责任编辑:朱光茹
 

  为贯彻落实盘锦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三次全会会议精神,建设与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相匹配的文化先导型城市以及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艺术之城,打造书香盘锦。市文化广电局面向全市城乡居民,开展以“书香盘锦 艺术之城”为主题的盘锦市“十大藏书家庭”“百家书香门第”评选活动。

  活动从即日起,截止37日结束。

  “十大藏书家庭”评选是标准是:个人收藏图书在3000册以上;每年购买图书和订阅报刊的支出占个人全年文化消费支出的比例不低于60%;有比较丰富的藏书和图书保管经验,所藏图书内容健康,陈列规范,无国家严令查禁的非法出版物和带有违禁内容的有害读物;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能将个人藏书提供给有借阅需求的他人阅读,并积极向他人介绍、传授自己藏书经验和读书用书心得。

  “百家书香门第”评选活动评选标准是:拥有500册以上较高质量的藏书;家庭成员学习氛围浓厚,常年坚持阅读并关心时事政治,家庭读书质量不断提高;家庭成员遵守公民道德基本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争当文明市(村)民;家庭成员没有违纪违法行为,能够积极热心服务社会,带动和帮助邻里、亲友、同事阅读;家人中有在艺术、科技、教育等领域中取得较好成绩者优先。

  评选程序:一是家庭自荐:参评家庭自愿到所在地文化广电部门报名登记;二是组织推荐:各县区、经济区文广局负责向市文广局推荐;三是专家评审:市文广局将聘请有关专家,对上报的“书香门第”进行评审。截止报送时间为224日。对当选家庭颁发证书和奖品。(盘锦日报 记者史洪斌)

 
通知通告  
· 第七届辽宁省道德模范候选人...
· 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节活...
· 盘锦市委宣传部2015年决算公开
·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培育文明和...
· 开展“我们的节日”端午节活...
主题活动  
主办单位:盘锦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辽ICP备10000022号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25号  联系电话:0427-8650018  邮编:124010
 传真:0427-8650019  E-mail:pj2824519@163.com  技术服务:辽宁纵横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