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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
发表时间: 2017-11-02    来源: 盘锦文明网    责任编辑:朱光茹
 

为了城市更美好 图片来源:辽河晚报 孙江摄

花团锦簇 图片来源:辽河晚报 虞伟摄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命名2017年国家园林城市的通报,经过公示,包括盘锦在内的35个城市被正式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这是盘锦市城市生态建设的里程碑,对盘锦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园林城市,是国内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是指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达到较高水平,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市政设施、社会保障等方面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7大类56项指标要求,经住房城乡建设部考核合格后,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体现着一个城市在规划设计、生态景观保护、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等方面建设管理的水平。这是我国园林绿化领域的重要荣誉,是展示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的一张极有价值的名片。对于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今年9月,住建部组织专家对盘锦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实地考查。专家组一致认为,盘锦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成效显著,达到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

  2014年启动申报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以来,盘锦坚持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并重、城市美化与城市绿化并举,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高质量建设,全面加快城市园林绿化美化步伐,逐步实现了“推窗见景,出门进园”,宜居性及市民的幸福指数大大提高,城市经济得到极大推动。同时,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生态环境治理,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生态的良性循环,着力把盘锦打造成生态、和谐、宜居、宜游、宜商的滨海新城。三年来,盘锦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18%,绿地率达到38.25%,城市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4.7平方米。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因此,对于盘锦来说,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功,在提高城市宜居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推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辽河晚报 记者 杨懿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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