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盘锦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届“盘锦文明市民标兵”评选活动。
首届“盘锦文明市民标兵”评选标准为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在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文明创建、志愿服务、公益事业等领域里有突出表现。
“盘锦文明市民标兵”评选委员会已确定70位候选人,并在文明盘锦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他们的事迹材料。目前正在组织公众进行网络和媒体投票,可通过关注文明盘锦微信公众号pj_wmw或扫描二维码进行投票,也可在12月7日盘锦日报第四版上填写选票。
盘锦市将对评选出的首届“盘锦文明市民标兵”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推荐为“盘锦好人”“辽宁好人”“中国好人”候选人,推荐为全市、全省、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盘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