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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作业社区“居民协商议事”做法在全市推广
发表时间: 2018-06-21    来源: 盘锦文明网    责任编辑:朱光茹
 

  615日上午,盘锦市民政局组织各县、区民政局及部分街道(镇)、社区(村)主要负责人走进兴隆台区兴隆街道作业社区,现场参观交流该社区“居民协商议事”做法,以现场会的形式在全市推广该社区的经验,提升全市社区(村)居民自治工作及协商议事水平,加快推进社区协商示范村(社区)等建设,真正实现“民事、民议、民决”的工作目标。

  与会人员首先参观了社区的民主文化建设、“居民自治之家”,详细讲解了社区居民协商议事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社区两位居民代表以真实的事例,介绍了参与协商议事的效果和切身感受,表达了居民们对协商议事制度和形式的赞同。通过协商,实实在在地解决了社区的一些矛盾和问题,让居民看到了协商议事的突出作用,越来越多的居民主动参与,社区的“居民自治之家”成为了居民交流、商议、解决自己事情的最好平台。

  在集体参观后,与会人员与该社区的居民代表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协商议事流程、规则、重点内容等,让大家从中得到了借鉴和启发。参加现场交流的各县区民政部门负责人分别谈了参观学习的体会,并就加快推进这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参观后,来自街道(镇)、社区(村)的同志纷纷表示,要把作业社区的好做法带回去,结合社区(村)实际,把“居民自治之家”建起来,制定议事规则、重点内容和工作流程等。

  城乡社区(村)协商,是社会主义民主协商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实现形式,是城乡居民表达利益诉求、化解矛盾的重要渠道,是健全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盘锦市城乡社区协商工作,促进政府治理和群众自治良性互动,提升城乡居民参与协商的能力,不仅有利于营造城乡社区协商氛围,而且必将促进全市基层民主实践的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盘锦市目前已确定社区协商示范镇7个、示范村14个、示范街道13个、示范社区18个。计划8月底前,示范村和示范社区的居民协商议事场所全部建成。在搭建居民协商议事平台的同时,规范协商议事程序、建立协商议事机制、明确协商内容。年底前,实现全市城乡社区协商议事全覆盖,纳入民政工作绩效考核内容,达到“民事、民议、民决”的目标要求。(盘锦日报 记者黄世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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