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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扎实推进市场秩序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发表时间: 2017-01-20    来源: 盘锦文明网    责任编辑:朱光茹
 

  近日,记者从盘锦市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2016年市工商局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深入推进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取得了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阶段性成效。

  制定相关文件。出台了《完善市场监管工作专项实施方案》、《盘锦市城区重点集贸市场管理标准》、《盘锦市重点商业街区经营秩序管理标准》。结合实际,制定了《加强城区综合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方案》、《盘锦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为全市加强集贸市场建设和重点商业街区监管奠定了基础。

  全面开展了业务培训。201610月份,在市委党校开展了盘锦市放宽市场准入严格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培训班,对市直和各区县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进行了培训。

  “工商进社区、护佑夕阳红”活动不断深入。工商等部门深入街道社区,为居民讲解识别虚假违法广告常识,采取与社区群众互动问答等形式,提升中老年消费者对虚假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投融资等广告识别能力,深受群众欢迎。开展不规范广告用语用字、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专项整治,监管工作始终排在全省前列。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共有注册商标4537件,其中驰名商标7件,省著名商标74件,市著名商标62件。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检查各类市场20余处,各类工商业户400余户,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3件。

  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加大。开展重点行业执法检查和“红盾国V净油”专项整治。完成抽检288批次,合格率82%,对不合格商品已立案查处;受理分拨消费诉求案件5736件,反馈率100%;调解消费纠纷263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开展盘锦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确定兴隆台区步行街为示范街;“红海滩廊道”景区、“鼎翔生态旅游景区”为示范景区;汽车4S店为示范行业。

  合同监管进一步加强。检查企业472户,发现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29条,约谈企业70次,下发行政建议书8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6份,纠正格式条款18条。发展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2户、省级19户,市级48户;为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76件,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41.94亿元。

  深入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对200余户农资经营户进行了检查,抽检 30个批次,合格率93.3%,对经营不合格商品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在全省率先实现外埠交易平台“百度外卖”本地分站网上亮照600余户,共监测经营性网站、平台内店铺773户。

  建立了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全市498个社区、村全部实现了无传销,连续5年被省打传办评为“无传销市”。

  有效配合了创城、创卫和服务业质量提升工作。发放《全市工商业户创建文明城市应尽的基本义务》宣传材料 6万份;对店内亮照经营、环境卫生、商品归类、橱窗广告、牌匾等内容进行了检查整改。督促经营业户严格执行《盘锦市城区重点集贸市场管理标准》和《盘锦市重点商业街区经营秩序管理标准》。(盘锦日报 宗敏 记者黄世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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