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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退休居民省内异地医保报销可直接结算
发表时间: 2017-02-20    来源: 盘锦文明网    责任编辑:朱光茹
 

  日前,记者从盘锦市医保中心了解到,目前包括盘锦在内的全省14个市,均实现了省内异地报销直接结算,服务对象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在职职工长期异地工作人员等异地居住人员。异地住院结算时,医保可以直接报销,自己只承担自己应付的部分。

  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办理者只需向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再到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就可以了,这种申请终身有效。已经办理审批备案的异地居住人员拿着社会保障卡和居住地医保手册,在居住地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结算时按居住地的结算标准,患者只需支付应个人承担的那部分费用,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患者在医院结算时手续也不麻烦,从上传费用明细、预结算到打印发票,整个流程下来也就几分钟的时间。

  此外,医患信息报销结算过程全联网,只需把社会保障卡一插,十多秒就办结了异地就医结算手续。其实,支撑起这个终端的是一个设计严谨、四通八达的“高速路网”。辽宁省执行居住地医保目录、实施参保地报销政策、按照居住地医保结算、省级平台清算的管理办法,实现异地居住人员持卡就医、联网结算。省平台还设计了药品、诊疗、医疗服务项目的“目录”,以解决因各地政策差异和代码不统一而造成的信息传输障碍。

  此外,异地居住人员所享受的大额及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将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完毕后进入理赔程序,所报销费用汇入本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中。

  为了解决居民买药问题,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已经具备了自动划转功能,将社会保障卡的款项打到指定的金融账户,可以提现买药。

  作为辽宁省重点民生工程,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福利红包还会做大。目前,辽宁省正在开展与吉林、天津两地的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试点。随着跨省范围的扩大,省外异地居住的辽宁人,拿着辽宁的社会保障卡在外省就医时,也可以直接结算。  

  市医保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特别提醒,职工医保参保人因工作长期驻外的或者职工退休后异地居住的,需到市医保中心居民医疗管理科领取《盘锦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长期驻外、异地安置审批表》,在驻外或居住地选择三家当地定点医院为本人当地就医的医院,由这三家医院医保部门在表上填写医院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再到居住地医保中心加盖公章。之后,持该表背面标注的相关手续到盘锦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核登记。参保人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必须再选定医院就医。参保人需在住院3日内电话通知盘锦市医保中心居民医疗管理科,提供患者姓名、所住医院、科室、病房及所患疾病。报销要求,参保患者持《盘锦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长期驻外、异地安置审批表》、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室印章)、住院收据(住院前有门诊检查、化验费用的需提供门诊收据及相应明细和报告单)、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医保卡、身份证复印件、患者本人邮政储蓄存折复印件、非患者本人办理的需另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市医保中心居民医疗管理科办理审核。(盘锦日报 记者 黄世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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