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市直各部门积极行动,对照国家暗访组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发现的问题,对号入座,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创卫整治,并且初见成效。
市交通局下发了《盘锦市交通局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周”专项行动的通知》,召开4次创卫工作专项调度协调推进会;按期完成创卫档案资料的归档和上报工作;局属各单位多次开展自检自查、运输市场秩序整治,组织专人对各单位进行暗访督查专项行动。
市人防办成立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制定工作职责和创卫工作方案,建立了工作会议、卫生清理、健康教育和资料归档制度。对本机关人员提出明确要求:上班前清扫室内卫生,做到窗明、桌净、地洁;办公场所坚持每天清理打扫,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机关内不准乱倒、乱丢、乱堆垃圾等其他杂物,不随地吐痰;在办公楼内设立禁止吸烟标识;坚持做早操等活动;利用户外警报发布系统(大屏幕)播放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口号。
市工商局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推进会议,传达盘锦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市工商局检查情况和市创卫办对集贸市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点评,对工商系统创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各县区、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创卫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化管理,立行立改,就地落实;每个集贸市场有专人检查指导;针对工作情况,实行日报制。二是机关创卫方面,严格落实禁烟、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
市档案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创卫工作,结合工作职能实际,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局网站、条幅等多种载体开展宣传;设立创卫健康教育工作委员会,邀请专家面向全局人员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在一楼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定期更换专栏内容;组织开展拔河、跳绳、羽毛球等健身运动和比赛,每天上午10:00集中做工间操。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制定控烟工作方案,把控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市财政局开展“无烟机关”活动,在大厅、电梯、楼梯、会议室、活动室等明显位置张贴禁烟标识;在办公楼外墙明显区域张贴创卫标语横幅;张贴创卫倡议书;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盘锦日报 记者李桂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