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实现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和创建国家级卫生镇目标,盘山县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意识,强化城市管理,狠抓督导检查落实。全县各职能部门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和卫生镇管理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日前,县卫生监督所监督员分别检查了县域内公共场所180家,游泳馆1家,集中供水单位23家。主要针对证照公示、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消毒保洁设施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能整改的现场立即进行了整改。
与此同时,盘山县设立卫生问题建议与投诉平台,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和整改,确保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不低于90%;建立健康教育机构,使社区、学校、卫生室等健康教育网络能够积极发挥作用;建立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有专门队伍,主要街道保洁县城不低于12小时、建成区内垃圾容器化覆盖率不低于80%,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密闭清运率达到100%;认真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全县十家镇(街)卫生院将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
预计至今年年底,盘山县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社区卫生、镇辖村卫生等九个方面全部达到国家卫生城标准。 (盘锦日报 赵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