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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发表时间: 2018-09-21    来源: 盘锦文明网    责任编辑:朱光茹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大洼区认真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标准,坚持党政同责,社会共治,在“产”“出”“管”三个方面下功夫、出真招、见实效,扎实推动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抓溯源,为食用农产品产出加上一道“安全锁”

  918日,市民郑女士前往兴隆大厦食品超市蔬果区,在选购黄瓜、番茄等蔬菜时,一款产自大洼区的“洁佳捷”牌绿色蔬菜引起了她的注意,通过手机扫描外包装上的二维码,不到一秒钟,蔬菜从田间地头、生产加工、物流配送、销售到店的全产业链信息,在手机屏幕上一目了然。

  为实现大洼区食用农产品从源头到餐桌的无缝对接,防止“问题食品”流入百姓餐桌,大洼区率先在全省县区中试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配套制度,建立了全区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推行产地编码制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互联网手段,推广加贴溯源二维码标识,用最有效的方式弥补监管“盲区”,让上市的每一份食用农产品都能讲述自己的“前世今生”,深受消费者的青睐。

  抓共治,高位推动创建工作

  “粮油从哪儿进的货,蔬菜供应商是谁,每餐是否都留样……”为全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近日,大洼区主要领导会同区食安委对大洼区高级中学食堂集体供餐、盘锦金社裕农配送中心食用农产品集中配送情况和新兴镇检验机构资源整合等进行调研,全力打赢创建“攻坚战”。

  为补齐创建工作“短板”,大洼区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组织、三级网格、管理制度、安全应急、食品信用、技术支撑、智慧食安和投诉维权八大体系,稳步推进名牌战略、标准化战略、“明厨亮灶”、市场改造、连锁经营、分级管理六项重点工程,整体重心向基层一线延伸,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尤其是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三小”,实施长效治理,有效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先后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推进会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议”10余次,分别对全区15个镇街食品安全协管员及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参训人员达5000余人。积极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健康发展,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的食品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吃的安全、吃的放心。

  抓监管,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党政同责社会共治,大洼区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将创建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纳入网格化监管范畴。广泛征集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第一监管责任、从业人员岗位责任等制度,形成了上下一心、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格局,确保监管地域无死角,监管单位无盲点。

  开展创建工作专项督查、抽样检测工作,对督查、抽样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积极营造创建氛围,广泛开展全域性、群众性创建活动,一方面,利用媒体、展板、条幅、标语、执法车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另一方面,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管理,引导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和相关行业领域参与创建工作中来,驱动惩戒体系和社会监督“双引擎”,让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截至目前,开展抽样检测,共对畜产品定量监测数量22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438批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规范食品生产销售业户2000余户,下达责令整改48户;开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专项行动,共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430户次,规范不规范行为800余户,为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任务打下坚实基础。(盘锦日报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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