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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发布保健品消费警示
发表时间: 2020-03-17    来源: 盘锦文明网    责任编辑:朱光茹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协发布了保健品消费警示:要谨防保健品宣传中常有的捏造事实、以次充好、夸大产品用途及效果等陷阱,特别是不法商家通过不正当营销手段诱骗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群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消费者在保健品消费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宣称保健品能治未病、预防疾病、治疗疾病、佩戴祛病强身等。购买保健食品应认准小蓝帽标识,按需自愿选购,并认真核对产品批号和功能是否存在虚假、套用等问题,必要时可通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验真伪。 

  与保健相关的免费体验、免费讲座、免费试用、赠送礼品、免费旅游、优惠养生、感恩答谢、伪亲情关爱等。建议远离所谓的专家义诊、免费体检、免费健康讲座、旅游、分时养生度假以及会议营销等商家法定营业场所外的各类保健养生宣传、经营行为。 

  治疗疑难杂症、治愈率、感恩答谢、惠民工程、政府补贴、消费维权、领导人及明星代言等。不法商家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以专家、知名人士、医务人员和消费者身份对商品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通过虚假打折、雇托儿、饥饿营销法等手段制造现场抢购的营销氛围,诱导消费者按所谓的疗程、优惠大批量购买产品。甚至有的打着各种社会组织和消费维权的旗号,声称能帮助消费者追讨被骗买保健品款项,诱使消费者落入连环骗的圈套。 

  购买保健产品或接受相关服务,应当选择正规商家,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并妥善保留购买小票,主动索要发票,保存在线交易记录等必要的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积极通过正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盘锦日报 记者黄世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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