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盘锦市物价局把有效防范旅游行业“天价鱼”、“天价虾”事件作为“旅游优质服务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多项有力措施,加强盘锦市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并督导县区、经济区物价部门监管全覆盖。据统计,今年前8个月,全市价检人员市场巡查600余次,免费发放《价格政策手册》(旅游版)3000余册,《商品标价签》80余万张,确保了盘锦市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效维护旅游市场良好价格秩序。
2016年旅游优质服务年动员大会召开以后,市物价局成立了以市物价局局长为组长、市价监局局长为副组长推进旅游优质服务年价格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作有力有序,确保全市旅游优质服务年价格监管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分行业制定价格行为规范,确保监管具体化。市物价局结合盘锦市旅游、餐饮行业的实际情况,通过研究餐饮行业价格行为特点,积极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汲取有关省市积极作为的经验特点,对餐饮行业易出现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总结,制定并出台《盘锦市餐饮行业价格行为规范》和《盘锦市餐饮行业价格行为监管办法》,使盘锦市对餐饮行业价格监管工作具体化,确保此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提醒告诫先行,检查落实跟进。为全面加强旅游行业价格监管,市物价局召开了涉及全市重点景区(点)、餐饮、交通、住宿、旅行社负责人以及县区、经济区物价负责人等200余人参加的全市旅游相关行业价格监管提醒告诫会。在提醒告诫会上,市物价局负责人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提醒告诫函及旅游相关行业行为规范,下发提醒告诫材料,对旅游行业存在的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了提醒告诫,并要求县区、经济区物价部门对所在辖区的景区、餐饮、住宿、交通、停车场、商场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告诫,建立巡查告诫档案。
价格监管网格化,实现监管全覆盖。按照盘锦市网格化价格监管的总体部署,市物价局把全市划分为以县区、经济区为基础的六个一级网格和以乡镇、街道为基础的59个二级网格。确定了“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监管办法,切实把监管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以实现价格监管全覆盖。(盘锦日报 作者:陈振友 赵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