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创城工作,盘山县公安局加强窗口服务,有效拉近了警民距离,树立了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
一是注重细微小事。要求全体窗口民警牢固树立“小事”意识,把群众的每一件小事都认真对待,把人民群众装在心里,从为民办小事做起,积累群众的信任,赢得群众的支持。
二是注重换位思考。积极引导广大窗口民警树立“换位”意识,站在群众的角度来思考问题、理解问题,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把群众当作自己的兄弟姐妹,以真诚、敬畏的心态对待群众,忧其所忧、想其所想,全力克服特权思想,改变冷硬横推。
三是注重形象养成。要求窗口民警牢固树立“形象”意识,随时随处都要牢记“我是一名人民警察”、“我是共产党员”,我的仪容仪表、警容警纪、言行举止不光是体现自身的修养和内涵,更重要的是代表法律、尊严和整个公安队伍形象。同时,教育民警时刻警醒自己舆论监督无处不在,时时处处为自己的言行举止鸣警报、敲警钟,将人民警察最规范的执勤执法行为和警容、仪表、言行、举止展现在公众面前。(盘锦日报 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