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综合执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行动要求,开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
执法局召开局班子、科室长、大队长、局属党委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专题学习“八项规定”等相关规定。局党组制定下发《市综合执法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在严明工作纪律、严禁车辆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并且传达到每名执法队员。
市综合执法局严格执行局内下发的《考勤管理及请销假制度》和《假期规定》,执行上下班签到。严格执行外出审批、报备制度,公出要有去向单,病事假要有请假条。病假7天—14天要提供诊断书,14天以上要提供病历。严格执行科室长、大队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批程序和权限。
执法局严格禁止私车公养、外借公车等行为发生。严格禁止执法车辆和公务用车参与婚丧喜庆等事宜。经单位领导同意的,除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外,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局主管领导对其分管局属单位、大队的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局属单位、大队负责人与司机自觉签订《公车使用规定承诺书》,“五一”等节假日公车要封存,司机要发送位置共享到指定微信群。
执法局紧盯“四风问题”特别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有针对性地治理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结合实际工作,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10个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体现,重点纠正表态调门高、行动落实少、“推绕拖”、懒政庸政怠政等问题。广大党员、干部对八项规定执行要更加彻底,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严禁在上班期间炒股、打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奇装异服,严禁在办公时间吃喝,杜绝一切与工作身份不符的事情发生。执法队员要亮证执法,注意使用文明用语。督促执法队员、接线员、接访人员以热情、文明、规范的服务态度服务市民群众。
执法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明政治纪律,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个意识”、“六大纪律”等作为学习重点,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谁出现的问题,谁负责,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追究大队、科室负责人的责任。(盘锦日报 孙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