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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组织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日”主题活动
发表时间: 2020-09-18    来源: 盘锦市精神文明办    责任编辑:朱光茹
 

  为学习贯彻《盘锦市文明促进条例》,引导市民做文明的践行者,日前,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文明行为促进日”主题宣传活动。他们组织志愿者走进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康桥社区、大洼区唐家镇北窑村,宣传普及《盘锦市文明促进条例》。 

  活动中,他们注重将工作职能和宣传活动有机融合,志愿者们向社区、乡镇干部群众发放《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册,并耐心讲解条例意义、普及条例知识,就条例中倡导、鼓励文明行为和禁止的不文明行为进行详细解读,倡导不断提高文明意识、培育文明习惯、提升文明素养。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拉近了检察干警和人民群众联系,提升了广大群众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增强了党员干警的责任意识。同时,通过宣传实践培育践行文明新风,检察干警们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文明行为践行者、推动者和宣传者,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盘锦市精神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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