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从小课本上就讲,劳动创造了人本身,劳动最光荣。然而,5月15日在重庆璧山区发生的一件事却让人对书本的知识产生了怀疑,光荣的劳动者被打得头破血流却无人帮忙。据澎湃新闻网5月17日报道, 15日下午,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附近,女环卫工徐尚明正在此处清扫。看着刚刚清扫过的整洁路面,突然又被一名女子丢了一片垃圾,她为此忍不住劝阻了对方两句,结果却没想到遭遇飞来横祸。对方脱下高跟鞋对其头部连敲三下,徐尚明头破血流。
仔细读了一下报道,对徐尚明的遭遇深表同情。徐尚明在维护自己劳动成果、抵制不文明行为过程中,遭到了打击报复。与徐尚明情况类似的人还有很多。当时应该有两种选择,一是默默忍受,任凭不文明者污染环境,待其离开后再进行打扫;二是直接制止,同不文明行为抗争到底。选择哪一方案,不同的人自有不同的行为方式。这里没有必要追究那一方案更科学合理,单就对文明建设的长远发展考虑,我觉得首当其冲要选择后者。长久以来,很多人奉行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行为理念,只要不涉及切身利益的,均可以忽略不计,什么社会责任,什么公共利益,都可以抛到脑后,眼里只有私利和“小家”。所以,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大多会选第一个方案,而且会振振有词,为了社会的和谐,也为了减少不必要的伤害。然而这种想法做法的直接恶果是助长了恶行的嚣张气焰,打击了维护正义的勇气与决心。
文明需要培育,建设文明需要行动。宽容恶行不是社会的文明进步,张扬正义才能真正体现文明。恶行之所以猖獗,不仅是因为有滋生它的土壤,更是因为有宽容它的人群。如果面对恶行一味地萎缩退让,那么将正义难伸,公平难持。
如果大家都嫉恶如仇,看到正在实施的恶行勇于制止、敢于抗争,那么被欺负、被冤枉的人将会及时得到救助,想要作恶的人也会心存畏惧。
前一段有的地方为受了委屈的劳动者设立所谓的“委屈奖”,通过奖励的方式缓解委屈造成的伤害。我不知道设这个奖的初衷是什么,但我总觉得这是对受委屈的一种认可,也就是鼓励受委屈。那么反过来说,鼓励受委屈就是鼓励不抗争、不面对,就是让恶行实施,造成伤害。“任他风吹雨打,我自岿然不动”,这种精神过去叫做逃跑主义,现在更贴切一点的话应该叫做“无为先生”。为什么正确的事,维护公共利益的事,反过头来还要忍受委屈?为什么文明不能叫响,正义不能伸张?我想真该打打气了,鼓励大家站出来,喊出来,动起来,为维护文明、保证公平正义而战。只有理直气壮,只有义无反顾,只有敢于“拍砖”,才能用正义的磅礴之气压倒恶行的妖风邪气,才能让做好事有底气,当好人有豪气。
不知道徐尚明被打时旁边匆匆走过的都是哪些人,我想会不会有政府工作人员、有企事业单位工作者,有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不论什么人,那样匆匆走过后都要承担起道德的拷问和良心的谴责。作为社会一员,都要承担起社会责任,每个人在享有公共资源提供的便利与舒适的同时,都要履行好义务,正如公民在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一样。雷锋说,“我们是国家的主人,应该处处为国家着想。”作为公民,应该比照反省,经常扪心自问一下自己,到底为国家、为社会做了哪些贡献。
“良农不为水旱不耕,良贾不为折阅不市,士君子不为贫穷怠乎道。”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以此为戒,擎起身上的责任与担当,在种种恶行面前,拿起正义的武器,身先士卒,勇敢抗争。(叔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