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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 管好自己 同心战“疫”
发表时间: 2020-02-25    来源: 盘锦文明网    责任编辑:朱光茹
 

  2020221日,中共盘锦市委宣传部、盘锦市精神文明办发出《致全体盘锦市民朋友的一封信》,提出十条倡议,号召广大市民朋友持续支持、配合和参与战“疫”,守住防疫战果、赢取最终胜利。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治是增强“社会免疫力”、提高“整体战斗力”的良方。尊崇法治,共同战“疫”,我们应该这样做—— 

  疫情发生以来,从国家层面到地方政府,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了相应的紧急防控措施,效果显著,通过法治的精神和力量,有效遏制了疫情的进一步蔓延。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咱们盘锦市委、市政府第一时间成立了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部署,要求各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做好疫情防控、监测、检查,组织市民依法做好个人防护。 

  依法防控就是要通过对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来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那么作为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一分子,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之下,我们应该怎么去做? 

  首先,我们得把自己管好,不能麻痹大意,必须养成良好的生活和个人卫生习惯。出门戴口罩,回家要洗手,避免与他人有近距离接触,保持室内的通风和消毒……当然,也有个别人觉得无所谓,不戴口罩就出门,别人劝告还不及时改正,那么这里有个“先例”可供参考:前不久,一个大老爷们儿出门遛狗没戴口罩,面对别人好心提醒还非常嚣张地“口吐芬芳”,结果呢,他的尊容让大家发布到朋友圈,后来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可谓“一夜成名”…… 

  其次,出门回家、上班下班、到各单位办事,要自觉配合相关人员完成登记、测温等疫情防控工作。这个节骨眼儿上,可不能矫情——最近一段时间,因为拒不配合检查、登记工作而被公安机关处罚的新闻咱可没少看,前些天在东郭镇光辉路口闯卡、伤警、逃逸的那位姓孙的男子也许大家还记得,如果不知道他的结局,晚报再跟大伙儿唠唠后续:盘山县公检法机关启动速判程序,男子被判拘役五个月! 

  微信群里又是拍视频又是说“倒地个湖北的”,这名120急救车驾驶员被拘留了;随口告诉微信好友“盘锦死200来人了”那个小伙被拘了;朋友圈晒图谎称从武汉坐飞机到沈阳,来到盘锦“解救世界”的油田职工也在拘留所找到了自己的床位……相信你也知道接下来的内容: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这是我们最应该遵守的。要知道,你的一句“无心大话”,就有可能造成他人的恐慌。所以说,谣言不仅止于智者,更止于我们的自觉,如果不自觉,那就止于警察叔叔的手铐! 

  还有还有,刚见点儿亮就围着饭桌聚会、扎堆逛街、没让你开门你非要偷着营业的,都长点儿心好不?!真以为新冠肺炎疫情是跟你闹笑话呢?真以为一条条的法律法规是摆设呢?咱们得时刻保持敬畏之心,敬畏规矩、敬畏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把病毒当回事儿,把方方面面的叮嘱、要求当回事儿,不带吃亏的! 

  公共场所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出门尽量步行、自驾,出现发烧、咳嗽等相应不适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医……也许你要问了,想更多了解这些疫情防范常识和疫情防控期间的新闻咋整?关注《辽河晚报》和辽河晚报公众号呗! 

  最后叨咕一句:疫情蔓延虽说看上去减缓了,市委、市政府也在扶持企业复工复产了,但跟疫情的斗争还没完事! 

  任何人,都不能置身事外! 

  加油,盘锦! 

  加油,每一个盘锦人!(辽河晚报 记者 于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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