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文明网
 中国文明网总站  地方文明网站
星期
文明播报 通知通告 讲文明树新风 文明创建 道德模范 我们的节日 志愿服务 未成年人
 
  盘锦文明网首页>专题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明和谐家风——我的家风、家规、家训”征文活动
好家风带给我们全家的幸福-曙光街道希望社区居民(杜军生)
发表时间: 2016-10-14    来源: 盘锦文明网    责任编辑:刘鑫泽
 

常言道:“国有国法  家有家规”。一个家庭有了好的家规,不仅可以培养有素质、守道德、懂礼貌的人,还可以带给你无尽的幸福感。

我家的家规第一条就是孝,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百善孝为先。

我和爱人二十岁就从山东滨州老家出来工作,父母在老家生活,由于路途远,不能时刻陪在父母身边,但我们还是在年节时回到老家去孝敬我们的双亲,我的爱人对公婆特别孝敬,洗衣做饭都她来干,晚上还亲自打上洗脚水给公婆洗脚,从不嫌弃公婆,为下一代树立了很好的榜样。我家还有个家规与众不同,每个子女成家后每个月必须给母亲100元钱,我和老伴都有退休金,其实够我们自己生活的,但这个家规是我从父辈传承下来的,我也要给它传承下去,一来让子女懂得孝顺,二来也是给下一代做个榜样。不光我们的子女懂得孝敬父母,在我们的影响下,我们的孙子、孙女也都非常孝顺,我孙女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不仅给父母买了礼物,还给我这个爷爷买了条皮带,给她奶奶买了一条披肩,我们感到非常幸福。逢年过节,子女不是带我们出去旅游,就是送我们礼物,内心满满的幸福感。就在今年的父亲节,子女都回到了家中,我们一起聚餐,子女还给我买了一块手表,祝福我节日快乐。一个家庭中的成员,小的孝老的,老的爱小的,才是幸福的。

我们家的第二条家规就是有礼貌。在任何场合不能说脏话,对人要有礼貌,要“坐有坐相  站有站相”。外孙外女无论啥时回来,进门都亲切地称呼“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子女走时都要告知我们老两口:“爸爸妈妈,我们走了”,从来没出现过不打招呼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现象。我的子女在家中都很有礼貌,不许直呼其名,都是按长尊称呼姑姑叔叔、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多年都习惯了。孩子们都很懂得规矩,吃饭都是长辈坐好了晚辈才能上桌,长辈不动筷子晚辈都等着,吃完饭也都很有礼貌地打完招呼才下桌。说起规矩还真有个故事,有一次孙子在外面打球,可能是真的累了,洗完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不小心脚放到了茶几上,我当时看到了,就对孙子说:“这样做有礼貌吗”,孙子立刻感觉自己做的不对,连声说“对不起”,马上把脚撤了下去。这事过了有一年多,我去钓鱼回来,是感觉累了,没注意脚放到了茶几上,被我的孙子发现了,孙子轻轻地敲了三下茶几,我第一时间反应过来,赶紧把脚放下来,并跟孙子道歉,说道:“对不起,爷爷错了”。我们这个大家庭就是这样和谐,谁有错都会主动认错,不会以老自居,晚辈更是以老辈为楷模,对人谦卑有礼。礼貌待人让你感觉到幸福。

    我们家的第三条家规就是“互敬互爱”。我和老伴结婚40多年了,从未红过脸,也没有拌嘴的现象发生,有事互相商量,无论家里的大事小情,我都是主动和老伴商量着来,老伴有想不通的地方,我就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给她摆事实,讲道理,多年下来,我们老两口的感情特别深,无论走到哪里,我都把老伴带到身边。三个子女的婚姻也都很幸福,尤其儿媳妇和婆婆就像亲娘俩一样,儿媳妇一来家就“妈妈”“妈妈”的叫的可亲了,婆婆对儿媳妇更是比对亲闺女还疼爱。我们和兄弟姐妹的感情一样很好,父母去世给我留下房产,我得知侄女家不太宽裕,孩子结婚没房子住,我和老伴、子女商量把房子让给了侄女给她儿子做婚房,家人都很支持我的想法,这样的举动被老家人看在眼里,记在了心理;每次我和老伴回老家,亲戚、朋友、乡里乡亲的都叫我们到他们家里做客,很敬重我们的人品,还说“现在的人把钱看得这么重,许多家庭因为遗产都闹得不可开交,只有你们老杜家有谦有让,把亲情看得比钱财更重要,现在的社会真的很难得。”我说道:“钱财固然重要,但亲情更重要,和谐更重要,只有我们小家和谐了,社会这个大家庭才能和谐。”互敬互爱是幸福的源泉。

    我家的第四条家规是遵守公共秩序,一个人无论走到哪里,都要遵守秩序,否则社会就会乱了套。从小我就教育我的子女不许再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能随便吐痰,不许乱扔垃圾,子女包括下一代都做的很好,让我感到很骄傲。我和老伴出门都带好纸盒塑料袋,有垃圾都放在垃圾袋里。2015年小区里扩建了一个休闲广场,来这里玩的人多了。我发现有个别人尤其小孩,有随便小便的,我就在社区大会上建议物业公司在小区修建公厠,以方便居民,没多久,物业真的在小区修建了两个公厠,据我观察,来这里玩耍的人再没有随便大小便的了,方便了群众,也美化了环境,两全其美。遵守公德带给你的是心情舒畅的幸福。

    有了好的家规,并不意味着子女就能成龙成凤,我只想把这样好的家规传承下去,教育子女做“有礼貌、懂孝顺、讲道理,守道德、遵秩序”的好公民,只有每一位公民的素质上去了,咱这国家的大家庭才有美好的将来。
 
通知通告  
主题活动  
主办单位:盘锦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辽ICP备10000022号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25号  联系电话:0427-2829399  邮编:124010
 传真:0427-2829399  E-mail:pj28293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