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文明网
 中国文明网总站  地方文明网站
星期
文明首页 文明播报 通知通告 文明论坛 资料中心 讲文明树新风 文明创建 道德模范 志愿服务 未成年人 我们的节日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 之二:把握新形势 抓住新机遇 | 历史性变革 历史性飞跃 | 以"四个伟大"书写时代新篇章] 更多头条
  盘锦文明网首页>文明创建>文明城市
盘锦市开展防艾宣传 市民防艾意识增强
发表时间: 2017-12-05    来源: 盘锦文明网    责任编辑:朱光茹
 

  “共担防艾责任,共享健康权利,共建健康中国。”121日,是第30个“世界艾滋病日”,盘锦市预防艾滋病大型宣传活动在各县区同时展开,市民参与踊跃。

  记者走访各活动现场看到,主办方不仅悬挂出了醒目的宣传横幅、摆放了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而且设置了健康咨询台。志愿者和卫生部门的工作人员,佩戴着“红丝带”,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提供避孕套具。防治艾滋病的工作人员还就艾滋病的发病原因、传播途径、临床表现、预防知识等对前来咨询的市民进行讲解。

  为了组织好集中宣传活动,盘锦市艾滋病防治委员会办公室提前下发通知,部署各县区及有关部门组织牵头,开展艾滋病系列宣传活动。目的是进一步宣传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推进盘锦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各县区积极行动,宣传活动提前一周即展开。仅121日,就有市卫计委、辽河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市疾控中心、兴隆台区卫计局、兴隆台区疾控中心、市妇联、市红十字会等多个部门,在广场、商业街等人群密集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采访中,许多市民表示,这样的宣传非常有益,通过参与宣传活动,他们了解了许多预防艾滋病的知识,消除了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恐惧,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艾滋病的能力。

  市疾控中心专业人员提醒市民,预防艾滋病可以从多个方面入手:不要借用或共用牙刷、剃须刀、刮脸刀等个人物品;洁身自爱、避免婚前婚外性行为;禁止吸毒,不与他人共用注射器;不要擅自输血或使用血制品;避免直接与艾滋病患者的血液、精液、乳汁和尿液接触。(盘锦日报 杨旭 记者 黄世盛)

 
通知通告  
· 创城宣传片--《文明盘锦说》
· 盘锦市文明办喊你一起创城啦
· 2017年新版《盘锦市民文明公约》
· 盘锦市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
· “砥砺奋进的五年—我眼中的...
主题活动  
主办单位:盘锦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辽ICP备10000022号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25号  联系电话:0427-2829399  邮编:124010
 传真:0427-2829399  E-mail:pj2829399@163.com  技术服务:辽宁纵横资讯